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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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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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从业精神,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实际,制定本公约,并号召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遵守,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条 共同目标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诚信经营,规范行为,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以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提供社会需要的各类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为己任,以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共同奋斗目标。
第二条 守法尽责
坚守法制诚信原则,在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中,坚持按开发程序办事,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各类行业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和经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自觉抵制和制止有悖于法律、规范和行业道德的各类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
坚守质量诚信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意识,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和建设优质工程;坚决禁止使用不合格建材、构配件及设备,坚决禁止偷工减料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及奖惩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文明经营
坚守宣传诚信原则,杜绝虚假宣传,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侵害消费者权益,对蒙骗、坑害、欺诈客户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揭露、抵制,净化房地产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教育从业人员礼貌待人、文明服务、规范执业;注重培育企业文化,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条 诚信履约
坚守合同诚信原则,依法订立、认真履行合同,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不设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不无故违约;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认真接待、及时依法处理相关投诉及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以人为本
坚守社会诚信原则,关注民生、尊重民意;尊重人才,努力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注重员工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严格执行行业各类岗位准入制度。
第七条 加强自律
坚守行业诚信原则,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认真执行和遵守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相互之间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反对和制止企业间的相互诋毁及不正当的恶性竞争。
第八条 交流合作
坚守合作诚信原则,积极参与行业组织的活动,加强行业之间的协作,广泛交流行业信息,共同推动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横向经济联合与专项合作,促进互利共赢;不断加强先进理念、先进管理方式和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学习交流,提高工程项目综合效益和水平;认真研究探讨房地产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协助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管理,共同打造我市房地产行业整体品牌。
第九条 奖惩办法
经组织检查评选,对模范遵守《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的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将通过有关报刊、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良好业绩记入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由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授予当年度“诚信企业”称号。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发起单位可提请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新闻曝光,或按照《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提请相关部门查处。
本公约经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第一条 共同目标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诚信经营,规范行为,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以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提供社会需要的各类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为己任,以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共同奋斗目标。
第二条 守法尽责
坚守法制诚信原则,在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中,坚持按开发程序办事,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各类行业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和经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自觉抵制和制止有悖于法律、规范和行业道德的各类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
坚守质量诚信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意识,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和建设优质工程;坚决禁止使用不合格建材、构配件及设备,坚决禁止偷工减料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及奖惩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文明经营
坚守宣传诚信原则,杜绝虚假宣传,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侵害消费者权益,对蒙骗、坑害、欺诈客户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揭露、抵制,净化房地产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教育从业人员礼貌待人、文明服务、规范执业;注重培育企业文化,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条 诚信履约
坚守合同诚信原则,依法订立、认真履行合同,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不设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不无故违约;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认真接待、及时依法处理相关投诉及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以人为本
坚守社会诚信原则,关注民生、尊重民意;尊重人才,努力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注重员工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严格执行行业各类岗位准入制度。
第七条 加强自律
坚守行业诚信原则,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认真执行和遵守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相互之间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反对和制止企业间的相互诋毁及不正当的恶性竞争。
第八条 交流合作
坚守合作诚信原则,积极参与行业组织的活动,加强行业之间的协作,广泛交流行业信息,共同推动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横向经济联合与专项合作,促进互利共赢;不断加强先进理念、先进管理方式和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学习交流,提高工程项目综合效益和水平;认真研究探讨房地产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协助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管理,共同打造我市房地产行业整体品牌。
第九条 奖惩办法
经组织检查评选,对模范遵守《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的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将通过有关报刊、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良好业绩记入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由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授予当年度“诚信企业”称号。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发起单位可提请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新闻曝光,或按照《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提请相关部门查处。
本公约经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