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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
2023年度广厦奖评选、信用建设、中房协科技奖等工作启动
责任编辑:admin 日期:2023-04-14 点击:137
2023年度广厦奖评选、信用建设、中房协科技奖等工作启动
 
为提升我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选树标杆项目,打造企业品牌,鼓励技术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受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等单位委托,2023年我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广厦奖推荐评选、住宅性能评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科学技术奖等行业评先树优、提升住宅品质、信用建设等工作。

 

 

 广 厦 奖

 
 
 

“广厦奖”评选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的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奖项,评选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获奖项目应当是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

“广厦奖”项目包括已交付或未交付的住宅项目与非住宅项目两大类。住宅类项目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兼顾保障性住房和中高档住房;以新建住宅为主,兼顾既有住宅改造项目;以城市项目为主,兼顾新农村项目。非住宅类项目以经营性项目为主。省房地产业协会作为“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负责全省“广厦奖”评选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第十一届(2023-2024年度)“广厦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联系省房协秘书处或各市房地产业协会。

 

住宅性能评定

 

住宅性能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评定依据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标准》(GB/T50362-2022),从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个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旨在提升住宅性能和品质。申报项目范围为新建和改建的城镇住宅和集中建设的农村住宅,以单栋住宅或住区为评定对象。住宅性能评定应按初评、中期检查、终评三个环节进行,初评应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中期检查应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终评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进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参评企业需满足:成立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含项目公司);近两年的房地产业务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50%;以集团公司参评的,需满足跨区域经营(含5个区域以上),集团下属全部区域公司参评。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由中国房协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评价工作中国房协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三方评价机构收取相应工作费。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T/CREA011-2022)、《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规程》(中国房协〔2022〕92)对企业客观能力、经营能力、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按照评分结果确定企业信用等级。2023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正在进行,申报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有意向参评的企业可联系省房协秘书处。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为充分调动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表彰和鼓励为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设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奖项范围包括能够显著提升房地产项目设计水平、建造水平、质量水平、宜居(品质)水平,促进房地产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的科技成果,专业类别分为:规划设计、建筑结构、工程施工、绿色技术与产品、标准规范、智能与信息化。科技奖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授奖项目将按照《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规定给予奖励。2024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即将启动,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联系省房协秘书处。

 

 
申报条件

 

类目

申报主体

项目类别

是否交付

级别

广厦奖

项目

住宅或非住宅项目均可

已交付或未交付均可

国家级

住宅性能评定

单体或住区

住宅

已交付或未交付均可

国家级

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

企业

/

/

国家级

科学技术奖

技术或产品

住宅或非住宅项目均可

已交付

国家级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425

联系人:杨星晨15194199938

电 话:0531-87087215

邮 箱:sdfxm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