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和民政部八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要求,受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委托,省房协继续面向会员单位开展2018年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省房协会员企业可直接申请。省房协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带头参评,以实际行动提升我省房地产行业信用水平。
请各设区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积极做好辖区内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信用评价材料整理上报工作,由各设区市协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出具签署意见,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房协。
省房协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工商、银行、地方政府、地方协会等沟通协调,及时将信评结果通报推荐,争取给予获评企业行政审批、信贷额度等方面一定支持,解决好信评结果推广应用问题。
联系人:沈宝福、高健
联系电话:0531-87087215 13306400587
邮箱:sdfxmsc@163.com。
相关文件资料可登陆中房协、省房协官方网站查询、下载。
附:《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房协〔2018〕21号)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