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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出“助建惠企贷” 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施信贷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日期:2022-12-27 点击:136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大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山东推出“助建惠企贷”金融产品。

《通知》明确,对全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施5年不低于10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计划,缓解全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对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等绿色低碳领域,民生保障、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重点工程和环保绩效达到引领性级别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山东推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助建惠企贷”,各农商银行向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满足企业支付设备款、材料款、劳务费、租赁费等相关款项的流动资金贷款服务。“助建惠企贷”产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原则上对500万元(含)以下贷款可采用信用、“家庭亲情贷”等方式,对优质企业办理的信用贷款,可视情况适当提高额度;对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可采用应收账款质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同时,结合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缴存保证金方面的融资需求,积极开展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银行保函业务。对建筑业从业人员通过“新市民系列贷”等产品满足其在就业、消费、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融资需求。

《通知》要求,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各农商银行可根据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行优惠利率。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信贷政策,以及“专精特新贷”“创业担保贷”“人才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政策性产品,加大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各农商银行要开辟办贷“绿色通道”,精简办贷资料和流程,并限时办结。对确认完成授信业务的企业,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办理放款,并按规定做好贷款资金支付。原则上信用贷款1—2个工作日办结,保证贷款2—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贷款3—5个工作日办结,质押贷款1—3个工作日办结,解决企业急需急盼。

《通知》称,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本地农商银行制定金融支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指导政策,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财政奖励等方面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信贷给予优惠;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筛选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名单和融资需求并推送给本地农商银行。各农商银行要联合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开立单位账户(含结算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公积金账户等)、存款贷款、代理缴费、代发工资、理财等方面积极提供一揽子金融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