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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八省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日期:2018-10-17 点击:147
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住建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号。根据地方自愿原则以及公租房发展情况,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以“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开择优、坚持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通过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
  就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2018-2020年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案》指出,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要总结推广住房租赁试点经验,加快研究建立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且要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该《方案》同时提出,要加快出台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政策。
  “当前我国公租房大规模建设时期已基本结束,住房保障工作重心由建设为主转变为管理为主。”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刘霞近日在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采取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是解决当前公租房管理涉及到的一些问题、难题的有效手段。
  本次《通知》指出,试点地区要全面梳理现行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公租房运营管理内容,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购买内容主要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包括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
  据了解,湖北省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布置会日前在武汉召开。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公租房的管理工作,大多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承担,随着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群众需要。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湖北省有约51万套公租房,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约39万套,90%以上都已分配。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公租房后续管理中,需要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还要按时收缴租金,但住户以各种理由拒不腾退或拒不支付租金的现象普遍存在,管理部门往往要付出大量人力和时间来处理,对公租房正常运转造成了阻碍。
  事实上,各地在公租房管理上的难题普遍存在。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吸引专业企业和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使得公租房运营更加顺畅,管理机制也进一步完善。
  《通知》指出,开展试点的省(区)应结合本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现状,按照市、县自愿申报的原则,确定部分市、县作为试点城市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原则上应覆盖到省会(首府)城市、地级城市、县(县级市),试点城市数量由各省(区)确定。
  《通知》明确要求,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制定具体试点实施方案或办法,并于2018年底前报住建部和财政部备案。2019年7月底前,省级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住建部和财政部。2019年12月底前,要总结试点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住建部和财政部。
  在此背景下,湖北省初步确定以武汉、宜昌、襄阳3市并选取1到2个县(市)作为试点城市,按大、中、小3个层级城市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全国试点。每个市州确定一个县(市)(或市本级)作为省级试点。各试点城市要制定配套措施。同时,该省将通过采取公租房小区考核和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估,以及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式,倒逼试点城市快速推进实施进度,确保试点成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房网表示,此类公租房的运营将更加务实和健康,这对于发展租赁市场的一个较好的补充。业内相关人士认为,公租房运营已从政策层面明确了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有偿原则。未来各地或重点组织和扶持一批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经营。